山西是文物大省,資源豐富,保護難度大,打通文物安全責任“最后一公里”刻不容緩。1月3日,省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布會,深入解讀于今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《山西省文物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實施辦法》)。
我省現有不可移動文物53875處,其中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531處,居全國第一;現存古建筑28027處,其中元代及元以前木構古建筑509處,占全國的80%以上,全國僅存的3座唐代木構古建筑均在山西。此外,唐代以來的1.2萬余尊彩塑和5萬余平方米壁畫,以及2800座古戲臺,數量均為全國第一。
近年來,山西省文物安全形勢依然嚴峻,一些地方文物安全主體責任、監管責任、管理使用者直接責任落實不到位,法人違法、盜竊盜掘案件時有發生,文物火災等文物安全隱患和風險依然存在,文物安全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亟待提升。
《實施辦法》主要包含總則、安全責任、督察檢查、責任追究等內容。為推動責任落實,該辦法明確將文物安全工作納入地方政府年度考核評價體系;明確了省、市、縣各級政府及主要負責人、分管負責人的相關責任;明確了文物行政主管部門的具體責任;明確了各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履行文物安全相關工作的責任;明確了文物安全直接責任人,堅持“誰管理誰使用誰負責”,打通文物安全責任“最后一公里”。
文物安全直接責任者是文物、博物館單位安全的直接守護人,他們與文物朝夕相處,承擔著各項具體安全管理職責,是文物安全管理“最后一公里”的守衛者?!翱梢哉f,直接責任人是否明確、直接責任是否落實到位,直接影響文物安全各項制度和措施的落實,是決定文物安全的最關鍵因素?!鄙轿魇∥奈锞指本珠L白雪冰說。
據悉,山西下一步將加快探索衛星遙感在執法督察中的應用,對全省省級文物保護單位開展衛星遙感監測,及時發現破壞文物本體及周邊環境等違法違規行為,嚴格執行文物行政執法“三項制度”,依法查處文物違法案件。同時,完善文物行政執法與司法銜接機制,堅決防止有案不移、有案難移、以罰代刑現象,推動文物執法監測由“事后處理”向“事前預防”“實時監督”轉變。(記者?王荔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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